中華民國99年全國語文競賽(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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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限制:(二)學生、教師限以其就讀學校、服務學校所在地參加競賽。 (三)凡曾獲得本競賽(涵蓋93年以前)該組該項第1名或5年內兩度獲得2至6名者,即不得再參加該組該項之競賽。 (四)各競賽員,每人均以參加1項為限。 (五)各競賽員不得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六)大陸臺商子女學校學生以戶籍為依據,報名參加戶籍所在地之縣市複賽。 (七) 社會組限於戶籍所在地(至99年12月1日前須設籍6個月以上)或服務機關所在地(需服務單位出具證明)擇一報名。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承辦/執行:桃園縣中壢市中原國民小學

壹、競賽宗旨:

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昇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

最高獎: (一)屬學生者,由大會函請其就讀學校,依學校敘獎辦法予以獎勵。 (二)屬公務人員或教師者,由大會函請其服務單位主管機關予以獎勵,第1名者記功壹次,第2、3名者嘉獎貳次,第4、5、6名者嘉獎壹次。 (三)屬社會人士者,由大會函請其居住地縣市政府,予以適當表揚。 (四)各組各項比賽,未達到前6名,但是成績達80分以上者,給予獎狀。未達80分者,請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頒發參賽證明。
獎項數量: 60

回應

滕's 的頭像

這個.....有辦過初賽嗎?
還是說可以直接報決賽?(大驚)

雷小芽's 的頭像

請問這個有報名表格嗎?

我擊點兩個連結都沒看到報名表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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