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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
教育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主辦單位:
戰國策創業育成聯盟
承辦單位:
高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
中華大學、元智大學、台灣海洋大學、台灣師範大學、台灣藝術大學、交通大學、屏東科技大學、亞東技術學院、南台科技大學、致理技術學院、高苑科技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高雄市政府綠色產業、崑山科技大學、嘉義大學、輔仁大學、澎湖科技大學等17校創新育成中心。
活動時間:
自即日起至99年3月12日
活動宗旨
透過創業模擬的學習過程,讓學生團隊展現創意與創造創新價值,並經由各校指導老師或創新育成中心實務指導,讓學生團隊理解創業時會遇到之實務困境,並藉由競賽活動,激發創新行動與創業精神,並學習經營核心技術與服務商品化及事業規劃能力。此外亦鼓勵學生組成跨領域之虛擬團隊,學習整合與分享資源,提出具市場可行性的營運企劃和產品及服務雛型,展現創意,以達成激發創意思考、培植青年創業家及開發未來具潛力之創意企業團隊基礎。
活動項目與競賽方式
項目一:校園創業競賽
競賽團隊四階段創業活動
1. 組織合作團隊與指導教師
2. 提出創業構想計畫草案
3. 進行產品與服務市場預測
4. 完成事業計畫書與競賽簡報
參賽對象與資格
1. 二人以上組織團隊報名參加,每團隊請列指導教師一名。參賽團隊需設隊長一名,擔任團隊虛擬負責人,以作為與主辦單位實務連繫窗口。
2. 參賽內容須為參賽團隊自行新創之構想創作,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創意及作品。
3.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參賽團隊所有,如涉及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應由參賽團隊成員自行負責。
4. 已完成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模式,不得參加本競賽。
5. 若有參加或曾參加跨校性創業競賽並有得獎之隊伍,該作品不得再參加本競賽。
競賽領域:(競賽不分組,只要具備下列特質之一即可參加)
1.技術創新:
發展具創新性可提高產業技術水準,並具產業效益之創新技術構想或產品,包括理論分析、模擬、設計、研發與應用等。
2.服務創新:
具前瞻性或示範性之知識創造、流通及加值等核心知識創造、服務平台、系統與模式之建立等。
競賽辦法
『2010 第5屆校園戰國策創業競賽』競賽時程自即日起開跑,自98年12月至99年2月為活動宣傳推廣期,育成中心將配合各校策劃相關「創業課程活動」,並藉研習座談,讓學員們充分學習創業的經營知識及秘訣,厚植團隊實力,藉此鼓勵有志創業的青年學子們踴躍參賽。99年3月初開始「創業計畫書收件」及「評審」。在評審作業結束後,將舉辦頒獎典禮,邀請主管機關、創業成功企業家、評審團及參賽團隊與會並展示發表競賽創業規畫成果。
初賽:以書面審查為主,擇優挑選數組進入複賽。
複賽:進入複賽團隊,每團隊口頭簡報15分鐘,取前三名,依序頒發:
特優獎(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獎牌乙座) 。
優勝獎(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叁萬元整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獎牌乙座) 。
優等獎(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獎牌乙座) 。
佳作獎及特殊獎數名(學生團隊及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張)。
項目二:創新創意(腦力激盪)競賽
參賽資格與競賽方式
1. 以個人或團隊報名均可
2. 創新創意產品或服務主題以數位生活、節能減碳、綠色環保、健康照護為主。
3. 構想不一定要有實體物品,只要提出具體可行之想法即可。
4. 簡報時間10分鐘。
5. 得獎作品除獎金外,聯盟亦會輔導得獎作品申請專利。
6. 評審及執行單位均必須簽訂保密條款以保護參賽者權益。
7.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參賽團隊所有,如涉及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應由參賽團隊成員自行負責。
初賽:以書面審查為主,擇優挑選數組進入複賽。
複賽:進入複賽團隊,每隊口頭簡報10分鐘,取前三名,依序頒發:
特優獎(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獎牌乙座) 。
優勝獎(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獎牌乙座) 。
優等獎(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叁仟元整及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獎牌乙座) 。
佳作獎及特殊獎數名(學生團隊及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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