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境教育創意設計競賽


一、前言

為推廣高雄市環境教育,特舉辦環境教育創意設計競賽,參賽作品主題及教學概念須符合環境保護教育精神,且適合國中小課程施行。競賽結果出爐後,得獎作品將公告於網站,並開放給外界分享運用,以利高雄市環境教育工作之推廣。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教育局
執行單位:凱匯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三、徵件對象

(參賽者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設於高雄市轄區內之公私立學校教師(含實習、代理及代課教師)
  2.有心投入環境教育教學設計之高雄市民
  3.提案參賽者如為1人以上,其中1人須為高雄市民

四、參賽組別

  參賽作品依教授對象,區分「國中教案組」和「國 
  小教案組」,同一教案不得同時投遞兩組。

五、辦理期程

六、報名方式

參賽者請上「高雄市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ksepb.gov.tw/)」首頁之「最新消息」點選「環境教育創意教學設計競賽辦法」即可進入「環境教育創意教學設計競賽網」活動官網(http://kag.sayok.tw/bt1.php?bid=1),再點選「檔案上傳」填妥報名表及上傳教案內容,並下載智慧財產權切結書、著作權財產權讓與書,填具後以傳真回傳(07-3511196),即完成報名。洽詢電話07-3515928 凱匯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賴先生。

七、教案格式

內容應包含名稱、設計者、領域主題、教學時間、設計理念、教學對象、教學目標、課程內容、學習評量、參考資料等內容。
教案作品可活潑多元,如學習單、測驗題、圖片、影片、相關網站等形式。
教學時間以1節約50分鐘為上限。

每單元教材內容檔案容量建議在2 MB內,總容量請在20 MB以內。
不限字數,教材格式請以*.pdf、*.doc、*.ppt、*.wmv等普遍格式製作。作品中若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務必標明出處,以尊重創作者之著作財產權。

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投稿作品不宜指定使用特定瀏覽工具(Browser);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
結果通知:經評審團評定成績後,將個別以電話及書面通知入圍者。
參賽者獲獎獎金應依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八、評審項目及比重

創意概念 (原創及設計概念)30 %
綠色環保 (符合環保程度) 20%
教學活動 (趣味性與創新性) 20%
完整性 (教案設計與規劃之完整性)20 %
實施之可行性(創意是否容易推動)10%

九、評審委員

由政府代表(環保署、市府環保局、教育局)、專家學者、國中小教師代表等人組成評審團。

十、獎勵

一、 凡參賽繳交教案作品者,將頒發參賽證明並贈送活動紀念品一份(實際獎勵依公告為準)。
二、區分「國中教案組」和「國小教案組」兩組,各組頒發
下列獎項:(獎金共13萬)
1. 金牌獎(1名):獎金4萬元整及獎盃乙座
2. 銀牌獎(1名):獎金1萬5千元整及獎狀乙紙
3. 銅牌獎(2名):獎金5千元整及獎狀乙紙

十一、參賽注意事項

報名作品每人(每單位)以三件為限,但同件作品只能報名一次,且未公開發表過。
所有參賽作品,請依活動網站上之公告辦理報名、上傳,恕不接受親自送稿。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各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參加競賽之獲獎作品,於競賽過程或頒獎後,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召集評審團審議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本競賽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評選得獎之作品公開下載,以作為實際教學參考之用,但不得作為商業用途;並請參加者於報名時,填具智慧財產權切結書、著作權財產權讓與書。
本次競賽之各獎項,評審團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附加檔案: 
高雄市環境教育創意設計競賽
924
0
2
0

相關日期

獎品資訊

總獎金: 
65000
最高獎: 
獎金40000元
獎項數量: 
4
最高獎: 
獎金40000元

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教育局
承辦單位: 
凱匯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店小二1號's 的頭像

回應

發表回應

這個欄位的內容會保密,不會公開顯示。
  • 支援表情符號
  • 可使用[video:影片語法]來插入影片。
  • 可使用的 HTML 標籤:<param><object><br><a> <img> <strong> <cite> <code> <ul> <ol> <li> <dl> <dt> <dd> <h4> <h3> <span> <embed> <table> <tbody> <td> <tr> <del> <font><iframe>
  • 自動將網址與電子郵件位址轉變為連結。
  • 按Enter會自動斷行和分段,不需輸入<br>。

編輯器使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