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0學年度國小教師英語童話繪本創作比賽
店小二(101.1.27)說:本活動官網目前查無簡章,有意報名者可下載本帖InstructionApplication參考,或逕洽主辦單位,謝謝。
壹、依據:
新北市100-103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育工作計畫。
貳、目標:
一、 鼓勵各級學校教師發展學校本位英語文教學特色,以縮短城鄉學習之落差。
二、 經由教師社群共同創作,進而提昇教師編寫因應多元活化課程之補充教材能力。
三、 激發教師英語文教學創意,活絡教學情境,有效提高學生學習意願及成效。
四、 共同研發英語文課外補充教材,豐富教學內涵,以建立英語文教學特色。
五、 推廣繪本創作,提供多元社團教材之需,進而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六、 藉由各個主題式素材繪本創作,培養學生閱讀習慣,啟發創造思考能力。
辦理單位
參、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新北市國小英語教學輔導團
陸、實施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
二、比賽組別:(依繪本適合閱讀對象分組)
(一)適合國小高年級學生組。
(二)適合國小中年級學生組。
(三)適合國小低年級學生組。
三、編寫原則:
(一)繪本創作以配合學生日常生活及國小教學主題為主。
(二)繪本創作需掌握生活化、實用化、趣味化及文學性為原則。
(三)繪本取材可包含家庭、學校及社會生活、民俗節慶、文物特產、自然景觀、歷史地理、文學藝術、生活環境等具教育意涵之範圍。
(四)繪本內容可包含唸謠、歌謠、故事、小說、詩歌、散文、詩詞、生活對話、文學
創作、戲劇、品德教育等。
(五)繪本文體、單字以適合國小學生閱讀為主,各組別所用單字應使用教育部公布
國小最基本之 1,200 字詞並符合該階段能力,例外單字不得超過20字。
四、參賽人數:
(一)每組以3人為限。
(二)每人至多參賽2件作品。
五、參賽作品規範:
(一)繪本規格:作品以A4大小為原則,並加頁次,含封面、封底、內文,整份最多
16頁,送件時需裝訂成冊,未符規格之作品將不列入評選。
(二)運用的素材或紙張不限,圖畫得以手繪或電腦軟體製作,英語文字可用電腦軟體
繕打,經電腦軟體製作之作品需檢附作品之電子檔燒錄於光碟片中,光碟片上
並標明學校、作品名稱及作者姓名。
(三)參賽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
(四)曾參加本市英語童話繪本創作比賽獲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之作品不得以同件作品重覆送件。
(五)為利日後特優作品刊印,作品版面建議使用A4橫式向左翻頁格式,勿立體加工,
作品格式列入特優作品是否刊印之參考依據。
六、評選標準:
(一)主辦單位將邀請英語文教育專家、教師及美術專家組成評審團,
並依文字內容40%(含語法運用、正確性)、適合該階段閱讀性15%、創意15%、
繪本製作設計30%等4大項目評分。
七、收件截止日期、地點:
(一)101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4時截止,收件方式以掛號寄送或親自送件,寄送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請於3月23日當日統一派員送件,統一送件者每校給予1人公假,課務自理。
(二)收件地點:新北市竹圍國小教務處。
地址: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2段145號。
聯絡電話:28091475 轉分機211 王淑玲主任 傳真號碼:28096574。
(三) 各校作品請先經過校內初選評選再擇優送件,各校每組以8件作品為上限,報名
表及報名總表電子檔(如附件1)請同時寄送竹圍國小教務處吳雅雯組長信箱
avin66.tw@yahoo.com.tw。
八、評選日期暨成績公布:
(一)評選日期:101年3月31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六)。
(二)成績公布:101年4月13日(星期五)前以正式函文公布,並刊登於教育局網站電子公文區及竹圍國小網頁(http://www.cwps.ntpc.edu.tw/)。
柒、獎勵方式:
一、各組擇優錄取特優(90分以上)、優等(85分以上)、及佳作(80分以上)若干件。
二、各組得獎者頒贈獎狀1幀,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第13項第(四)款敘獎:特優(比照第1名)每人嘉獎2次,優等(比照第2名)嘉獎1次、佳作(比照第3名)嘉獎1次,個人擇優敘獎不得重複。特優且獲刊印者,每本另頒贈禮券1,000元。
二、作品未達標準時,各組名次亦得從缺。
三、教育局取得優先出版權、優先網路流通權及文宣傳播使用權,並有權上傳至本市英語教學資源網以分享經驗、擴大影響面,參賽者不得異議。出版時,教育局可針對用字、標音部分做修改,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主辦單位及承辦學校績效優良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第13項第(四)款敘獎,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7人為限,含主辦1人嘉獎2次。
捌、本次比賽
將挑選適合學生閱讀之各組特優作品約20本,彙整成作品集,分送至各學校圖書
館,提供學生借閱。
玖、注意事項:
鼓勵參賽人員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剽竊、篡改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若涉及抄襲、模仿之相關罰則,由送件者自行負責。參賽者請妥慎自留底稿,承辦單位對收件作品應善盡保管之責,惟如有不可抗拒外力及意外事件,致作品遭致滅失、損毀,恕不理賠。
拾、經費:
由本局相關經費支應。
拾壹、本案
陳 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進入比賽網站】
獎項數量: 9

回應
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