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北區游泳錦標賽(已過期)
一、依 據:
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X年X月X日體委競字第101XXXXXXX號函
及本會第十屆第二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宗 旨:
為推展游泳運動,增加各區域游泳運動人口提昇,增進游泳競技
水準;建立全國游泳比賽制度。
辦理單位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五、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六、合辦單位:淡江大學
七、比賽日期:
101年2月4日起至2月5日(星期六、日)
八、比賽地點:
淡江大學(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九、北區縣市: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
連江縣。
十、參加資格:
分區賽僅限定各區域內之縣市參加(以選手註冊單位地址為依據),
凡中華民國國民已在本會線上註冊、完成登記手續為中華民國游泳
協會選手,且成績合於參賽標準者,始得以學校、社會團體、俱樂
部或個人名義報名參加。
十一、比 賽 項 目:
(50公尺水道,分男子、女子組)
(一)10及以下歲級:自由式: 50公尺. 100公尺. 200公尺
仰 式: 50公尺. 100公尺
蛙 式: 50公尺. 100公尺
蝶 式: 50公尺. 100公尺
混合式: 200公尺
接 力: 200公尺自由式接力
200公尺混合式接力
(二)11&12歲級:自由式: 50公尺. 100公尺. 200公尺. 400公尺
仰 式: 50公尺. 100公尺.
蛙 式: 50公尺. 100公尺
蝶 式: 50公尺. 100公尺
混合式: 200公尺
接 力: 200公尺自由式接力
200公尺混合式接力
(三)13&14歲級:自由式: 50公尺. 100公尺. 200公尺. 400公尺
800公尺 (女) . 1500公尺 (男)
仰 式: 50公尺. 100公尺. 200公尺
蛙 式: 50公尺. 100公尺. 200公尺
蝶 式: 50公尺. 100公尺. 200公尺
混合式: 200公尺. 400公尺
接 力: 400公尺自由式接力 400公尺混合式接力
4. 15~17歲級: (項目同13&14歲級)
5. 18及以上歲級: (項目同13&14歲級)
十二、 報 名 辦 法:
(一) 本比賽採網路線上報名,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布於『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swimming.org.tw
(二) 報名日期:自1月20日起至1月30日截止,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 報名方式:
1.請至本會網站 - 網址: http://www.swimming.org.tw 點選【☆進入註冊
、比賽報名系統☆】 或 http://61.221.153.140:8080/swim/ 連結【線上
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查詢或賽程、成績查詢亦同。
2.線上報名時,請詳閱線上報名須知、按步驟操作;請務必填寫參賽單位、
隊職員詳細資料,以利比賽前置作業順利進行。
3.上網報名自行核對資料無誤後,請於1月30日前列印報名項目表及隊職員
名單,連同應繳報名費一併送(寄)交本會(郵寄以郵戳為憑),完成報名
手續;如未在規定期間內完成報名者,視為未報名。
4.每人報名項目不限。另恕不予受理臨時報名或成績測驗。
5. 參賽者報名費,每報一項酌收100元,每人清潔費80元,接力項目每項
400元。費用請於報名之同時逕繳本會,如以郵政匯票、報值掛號或支票
繳交者其受款人請指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本比賽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其他方式或逾期報名者概不受理;線上報名
於1月30日截止後,恕不受理新增報名項目或成績之修正、更改。
2.凡本(101)年度未辦理選手註冊登記者,須於報名前在本會網站辦理線上
註冊登記取得註冊編號,(93)年以後取得編號者,延用原註冊編號(不需重
新填寫選手基本資料表)修正異動資料後,繳交選手基本資料表、註冊費
用,完成(101)年註冊認證後,方能於本會網站作線上報名。
3.線上報名查詢請逕洽本會競賽資訊組 (07) 716-2387
十三. 競 賽 辦 法:
(一)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公佈之最新國際游泳規則及本競賽規程特定之規定。
(二) 本比賽採用計時制,不舉行複賽。
(三) 凡經報名後,選手不得無故棄權(除因傷病取得醫院診所證明外,請假當日之所有項目須一併請假,不得選擇性挑項目請假),每棄權一項罰款1000元,且該項後之所有項目均不得參加。
(四) 在比賽期間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及中華泳協選手證,選手如發生資格爭議
而無法提出證明,則以取消資格論。
十四. 獎 勵:
(一)每項錄取八名,每項一至八名頒發獎狀,以資獎勵。
(二)各歲級設男、女團體錦標,前三名頒給優勝獎盃。
(三)各項名次及歲級團體錦標計算方式:
1.各項報名9人以上錄取前八名。如報名不足9人時,7至8人錄取前六名;
報名4至6人則錄取前3名,3人錄取1名;報名2人以下(含2人)時,則
不計名次。
2.各歲級錦標以獎牌數 - 金、銀、銅牌(第一、二、三名)得數計算,以所得
金牌數最多之單位獲得冠軍錦標,次多之單位分別列為亞軍、季軍,如兩
個或兩個以上單位所得金牌 (第一名) 數相同時,以所得銀牌(第二名)數
多寡判定,餘依此類推,如仍無法判定時則名次並列。
【進入比賽網站】
獎項數量: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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