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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土城正統鹿耳門聖母廟創業基金實施辦法
一、宗旨:
本廟為感念鹿耳門媽恩澤、聖母慈悲胸懷、濟世助人、護佑眾生之聖蹟,特辦創業基金供十方善信擲筊敘獎,助有緣人創業,庇佑事業鴻圖大展,回饋社會為宗旨。
二、獎金:
頭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佰萬元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捌拾萬元
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
台南土城正統鹿耳門聖母廟創業基金實施辦法
一、宗旨:
本廟為感念鹿耳門媽恩澤、聖母慈悲胸懷、濟世助人、護佑眾生之聖蹟,特辦創業基金供十方善信擲筊敘獎,助有緣人創業,庇佑事業鴻圖大展,回饋社會為宗旨。
二、獎金:
頭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佰萬元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捌拾萬元
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
以上各獎所得獎金均不必還金,但需扣繳15%之綜合所得稅。
三、擲筊實施日期:
初賽:自民國九十九年(庚寅)農曆正月一日起至卅日止為期一個月(每日上午八點至下午六點)
決賽:定於農曆二月二日上午八點起,如決賽競筊當日無法產生各獎項時,得延長時間至全部獎項產生為止。
四、擲筊地點:
本廟西羅漢殿。
五、辦法:
參與擲筊者每次需向本廟現場服務台緣金 300元,並取得擲筊券後憑券擲筊。一次擲筊五杯以上者(含五杯)由本廟服務人員列冊登記,列入參加決賽比賽資格。
擲筊方式:筊杯應置於金紙上方雙手捧抬至胸部以上擲下以示公正。
筊杯由本廟統一提供,自帶筊杯不予採納。擲筊落地應在區域內,如彈出區域外或發生立杯時均不算有效杯,但可再享有一次重擲機會。若再第二次發生類似情形,則視同無效杯,並退出擲杯資格。
六、決賽:
參加初賽(五杯以上含五杯)入圍善信即進入決賽資格,錄取擲高杯者三名,其中最高杯者為頭獎,但如有二人以上同杯,則當場再比杯決定,其餘二人亦依序後推為貳、參獎。
參加決賽人員由本廟造冊編號,當場唱名比杯,連續唱名三次不在場者,視為棄權論。
決賽獲獎者應扣繳獎金之15%為稅金,餘額當場頒發。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協調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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