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比賽網站】
一、宗 旨:
為發揚全民宗教文化藝術、推廣民俗藝術文化、提倡正當休閒娛樂、發揚全民博愛精神、留下燈會的見證,特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
玄空法寺管理委員會
三、協辨單位:
台南縣政府 楠西鄉公所
四、承辨單位:
雲光攝影俱樂部 (TEL:05-6621328)
一、宗 旨:
為發揚全民宗教文化藝術、推廣民俗藝術文化、提倡正當休閒娛樂、發揚全民博愛精神、留下燈會的見證,特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
玄空法寺管理委員會
三、協辨單位:
台南縣政府 楠西鄉公所
四、承辨單位:
雲光攝影俱樂部 (TEL:05-6621328)
五、活動日期:
自民國99年即日起至99年03月14日止
(農曆正月29日)
六、地 點:
台南縣楠西鄉中興路107之1號(楠西國中後面)
電話:06-5751455 (法文師父) 傳真: 06-5755935
七、題 材:
以玄空法寺景觀及於燈會活動期間內,記錄玄空法寺燈會活動過程,各類起承轉合藝術表現,配合節慶活動之特色為攝影題材。
八、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九、作品規格:
一律以6吋×8吋之彩色照片參賽(連作不收),數位畫素八百萬以上
十、收件地點:
台南縣楠西鄉中興路107之1號玄空法寺收
十一、收件日期:
民國99年03月20日止 以收到為準
十二、評審日期:
民國99年03月21日上午9點在玄空法寺
公開評審 歡迎參觀
十四、評審委員:
主辦單位將邀請五位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五、得獎公佈:
99年3月22日公佈在楠西玄空法寺部落格並具函通知得獎人。
十六、頒獎日期:
99年4月3日(週六)在玄空法寺 ( 觀音菩薩聖誕上午9:30頒獎 )
十七、獎 勵:
金牌獎 1 名:獎 金 30000元 獎杯乙座
銀牌獎 1 名:獎 金 20000元 獎杯乙座
銅牌獎 1 名:獎 金 10000元 獎杯乙座
優選獎15名:獎金各得 1000元 獎杯乙座
佳作獎30名:獎金各得 500元 獎牌乙塊
玄 空 法 寺 攝 影 比 賽 參 加 表(電話、網址必填)
題 名
作 者
電 話
Email網址
備 註
附則:
1 凡參賽作品須詳填報名表格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使用。
2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如有電腦合成、後製、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拷貝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杯、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3 金、銀、銅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4 參賽作品必須是於本次活動期間內,確實在玄空法寺園區拍攝,如遇不可辨認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處理,不予評分,作者不得異議。
5 凡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6 未入選作品均不退件,若須退件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評審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7 入選佳作獎以上之作品,作者應無條件提供原作底片(數位檔),供主辦單位使用。
8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盡保護之責,唯若遇天災地變之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9 凡未入選作品,若經主辦單位選用,比照佳作獎辦理。
10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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