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比賽網站】
|
【立刻報名】

徵件主題及內容
.徵求自國立台灣文學館開館以來,本館內外場景與展覽活動的影像作品,不符者不予評審。
.作品須呈現人與環境空間的互動關係,以「關懷」為主題,並須以中文書寫影像故事,文體不限,篇幅200字(含全形標點符號及標題)為限。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審。
.作品限本人原著書寫及拍攝,不得冒名頂替、代筆代拍,且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若經 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

2010年1月15日 ~ 2010年4月30日

學生A組(國小)
學生B組(國中~高中職)
學生C組(大專~研究所)
社會組
※ 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惟影像故事須以中文創作。
※ 每一位作者,以一件作品為限。
※ 本活動主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

學生A組(國小)
首獎 乙名:各頒 獎狀乙張 及 Viewsonic VFM-735W 7吋 數位相框乙個
佳作 六名:各頒 獎狀乙張 及 威剛4G章魚隨身碟乙個
學生B組(國中-高中職)、學生C組(大專-研究所)、社會組
各設置
首 獎 乙名:各頒 獎狀乙張 及 SONY DPF-D72 7吋 數位相框乙個
優等獎 貳名:各頒 獎狀乙張 及 Ipod Shuffle 4GB乙個
佳 作 七名:各頒 獎狀乙張 及 SONY MicroVault 8GB 隨身碟乙個

1.一律採網路收件:參賽者請於活動主題網站( http://www.literature.tw/photocontest )上傳參賽圖文作品,並詳填個人真實資料,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審。線上報名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2.作品投稿格式:
文字:直式橫書,14級字,細明體。
影像:黑白、彩色不拘,但不得任何技術加工,數位檔案上傳以5MB為限。若使用數位相機請將影像規格設定為2240×1680(或畫素品質在400萬畫素)以上相片一式,格式為JPEG檔,並請勿在相片中書寫作者姓名、期或其它記號。得獎者需提供作品原始檔。
3.參賽作品恕不主動退稿:請自留底稿,並請依格式填寫,若不符規範,恕無法受理報名,作品亦不退稿。

評比重點:
影像及文字整體風格與創意40%、影像構成與美感30%、文字表達與情境30%。 評審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並由影像與文字專業工作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6月20日(暫訂)於台灣文學館網站及活動主題網站公佈得獎名單,並將以專函通知頒獎日期。 入圍者,不得於公布得獎後放棄得獎。

得獎者須於2010年6月30日前,配合繳交得獎作品原始數位檔案,並燒製成光碟,連同身份證件正反面影本,學生組加附學生證影本,一併郵寄至:台南市70041中正路1號 國立台灣文學館「攝影圖文徵件比賽收」。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為維護典藏品的安全及參觀動線的暢通,請務必配合本館展場規範,於本館展場內拍攝時請勿使用閃光燈及腳架。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同意將該攝影作品及文字內容授權予國立台灣文學館,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且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國立台灣文學館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作品圖文內容不得涉及暴力、色情、犯罪、侵犯隱私權、廣告、智慧財產權及人身攻擊等行為,如發現圖文內容涉及上述條例者,活動主辦單位將有權刪除該篇作品,並且視為放棄參加活動之資格。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參賽者並應賠償國立台灣文學館因此所受損害。
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參選者應尊重活動辦法,對於評審決議不得異議。
得獎獎品係依所得稅法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辦理。 相關規定,請參照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進入比賽網站】
|
【立刻報名】
回應
我每次參加拍照比賽都沒得獎
我國中得過一次特優!! yeah!!!
延長至5/31囉
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