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比賽網站】
徵畫主題:
我和○○一起愛地球
活動目標:
鼓勵兒童付諸行動,落實環保生活
結合兒童美勞創作,加強情意教育
主辦單位:
臺北市立動物園
參加對象:
初小組: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一、二、三年級學生
高小組: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四、五、六年級學生
作品規定:
畫紙規格初小組限用八開,高小組限用四開(水墨作品需襯底)。
以平面創作為主,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
參賽作品應符合主題,可加上字句或標語,以表達整體的含意。
參賽作品背面需黏貼《我的愛地球法寶徵畫比賽作品標籤》【附件一】,作品標籤填寫不完整者,不予評選。
參賽作品應為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評選。
參賽作品必須是未經發表的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每人限報名1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運用,不另辦理退件。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同意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收件方式:
學校集體送件,送件教師敬請填寫《我的愛地球法寶徵畫比賽送件標籤》【附件二】。
收件日期:
2010年3月8日至15日。
收件地點:
郵寄至臺北市11656新光路二段30號 臺北市立動物園推廣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0我的愛地球法寶徵畫比賽」字樣,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親送至臺北市立動物園推廣組。
臺北市國小可放置於市府大樓臺北市立動物園連絡箱(149),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10我的愛地球法寶徵畫比賽」字樣。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詢問聯絡事項請洽(02)29382300分機523陳香吟輔導教師。
評選作業:
由主辦單位聘請具有美勞教學及環保教育專長的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團共同評選。
評分標準:
主題傳達40%
構圖完整30%
創意表現30%
評選日期:
2010年3月22日(暫定)。
參賽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獎勵辦法:
各組分別選出特優3名,頒發獎狀乙幀、圖書禮券3,000元、動物園雜誌乙年及獎品乙份。
各組分別選出優選6名,頒發獎狀乙幀,圖書禮券1,000元、動物園雜誌乙年及獎品乙份。
各組分別選出佳作30名,頒發獎狀乙幀,圖書禮券500元及獎品乙份。
獎勵名額得由評審團視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獲獎作品作為動物園環境教育相關活動展覽之用。
頒獎及展覽將於評選名單揭曉後另行通知。
【進入比賽網站】
回應
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