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藉由辦理「求職話(畫)連篇比賽」活動,募集民眾求職或打工經驗以及進入職場後種種引人省思的職場故事,並廣邀本縣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及一般社會民眾共同參與,以徵文及漫畫方式進行競賽,將得獎作品印製「求職話(畫)連篇」手冊,提供待業民眾及職場新鮮人索取參考,期待透過文字的敘述、圖畫的展現,增加日後尋職經驗。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三、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
四、協辦單位:救國團桃園縣團委會
五、參加對象:有意願之民眾均可報名,對象區分為:
1.國中組2.高中組3.大專組4.社會組,共計4種組別。
六、活動內容
徵求民眾求職或打工經驗以及進入職場後種種引人省思的職場故事,故事內容須為真實人物,投稿者可將自身工作故事或者是家中長輩找工作、就業之心路歷程,透過文字表達或者是漫畫方式呈現。
七、比賽類別及投稿方式
(一)徵文類:徵文作品每篇1,500字以內,作品型式為散文,電腦正體中文字、字級14、標楷體、行距24、以word文件檔案中文A4直式橫書繕打列印出紙本。
(二)漫畫類:作品以職場故事為主題,其以單格、四格、連環或其他方式呈現均可,且內容應具完整性,並以A4或B4之紙張規格報名參賽。
八、活動公告網站:
(一)桃園縣政府入口網(http://www.tycg.gov.tw/)
(二)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
(三)救國團桃園縣團委會網站(http://tyntc.cyc.org.tw/)
(四)facebook「求職話(畫)連篇活動-職場故事大募集」粉絲專頁。
九、審核標準:每位民眾僅能參與1種比賽類別,以及投遞1件參賽作品,參賽作品需符合職場故事相關內容。
十、寄件方式:郵寄作品時須連同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郵寄地址:32441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1段168號(協辦單位:救國團桃園縣團委會)並於信封上註明「求職話(畫)連篇比賽-職場故事大募集」字樣,如因未註明造成無法辨識,則視同稿件不符。
連絡電話:
(一)協辦單位(03)491-5168分機34。
(二)主辦單位(03)332-2101轉6808或6809。
十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二、評選方式:由本府邀請專家學者評選出優勝作品,召開記者會暨成果發
表會分別頒予獎金及獎牌。
十三、得獎公告:100年11月30日於活動公告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十四、評分項目
(一)與主題契合度:包含作品真實性等(50%)。
(二)原創性:內容及意境(25%)。
(三)技巧表現:精彩度與趣味度(25%)。
(一)徵文類:1.國中組2.高中組3.大專組4.社會組,每個競賽組別獎項:
(1)各取優等3名(每名獎金5,000元、獎牌1面),計12名。
(2)各取甲等3名(每名獎金3,000元、獎牌1面),計12名。
(3)各取佳作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牌1面),計40名。
(4)參加獎:主辦單位取報名順序之前20名,致贈精美小禮物1份。
(二)漫畫類:1.國中組2.高中組3.大專組4.社會組,每個競賽組別獎
(1)各取優等3名(每名獎金5,000元、獎牌1面),計12名。
(2)各取甲等3名(每名獎金3,000元、獎牌1面),計12名
(3)各取佳作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牌1面),計40名。
(4)參加獎:主辦單位取報名順序之前20名,致贈精美小禮物1份。
(一)得獎公告及領獎方式:經評選得獎之作品將由桃園縣政府舉行頒獎
典禮公開表揚,得獎者屆時應親自或由代領人到場領獎,經確認身分後(身分證明文件),得以領取獎金、獎牌。
(二)參賽注意事項
(1)參加者應在報名表上填寫正確資料以作為領獎依據。
(2)得獎名單公布後一週內,將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如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連絡通知,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3)得獎者需確實填寫領獎收據,並附上身分證影本以進行領獎身分核對,得獎者個人資料與身分證影本僅作為本次領獎身分核對使用且不予退還。
(4)所有得獎者必須親自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頒獎典禮,於現場領取獎金、獎牌;因故不克出席者,須於5日前指定代領人出席。
(5)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授權桃園縣政府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利用權限,桃園縣政府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並同意不對桃園縣政府及其再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以供桃園縣政府後續活動推廣使用。
(6)本次大賽所提出之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過之原創作品」,若有發現有抄襲、竄改、改作、侵害第三人著作權,或有其他不法或不合規定之情事理由,經主辦單位查證確認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獲獎之後發現此類情事,經查證之後亦同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其獎金,原名次由後一名次遞補。
(7)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預先扣繳10%稅額。註: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新台幣1,000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外國得獎者一律預先扣取20%稅款(不論獎品價值多少),主辦單位將於次年2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中獎人。
(8)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本活動各項內容之權利,活動內容與相關辦法如有變動,將公布在活動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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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請問不屬於桃園縣市民眾可參加嗎
您好
可以的,謝謝你的參與!
您好
可以的,謝謝你的參與!
不限縣市喔,我問過了.不過漫畫可不可以用電腦畫,他們還要確認!
您好
漫畫作品沒有限制手畫或電腦畫,只要是與職場故事相關,內容為真實人物即可投稿!
謝謝您的參與!
沒有限制~~只要是自己的創意~~不論用手畫或電腦畫的都可以ㄛ~~
所有得獎者必須親自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頒獎典禮,於現場領取獎金、獎牌;因故不克出席者,須於5日前指定代領人出席。
萬一得到1000元...我住南部...
來回交通近2000
請人去領1000元...也浪費人家時間..而且不一定有朋友住桃園
就算有,為了1000元欠人一個人情...
沒有其他變通的方法嗎?而且把40位得獎人集合...也很不環保..浪費資源
如果我有得獎,我可以幫不能領獎的人代領喔,
但是寄送獎品獎牌相關物品的運費要請你們自已負擔...
所以想參加又擔心領獎問題的可以儘管去參加喔!
忘記說,如果不能去領獎想委託我代領者,
請mail給我.(不過需要我或我的親戚有得獎才行喔!)
sjyuliu@yahoo.com.tw
我也深有同感,不僅獎金不高,還要親自領獎或委托人領.
另外每個競賽組別參賽件數未達32件,該組取消競賽.
我覺得應該減少錄取名額即可,畢竟參加者少不代表沒好作品,
如果真的未達32件,參加的人不是白寫或白畫了....
您好
關於"每個競賽組別參賽件數未達32件,該組取消競賽",已經刪除本項規定囉。
謝謝您意見!
活動連結網址
http://www.tycg.gov.tw/main/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1&sn=49361
gogo
怎麼找不到下載報名表的地方,幫忙告訴我在哪裡!謝謝拉
http://www.tycg.gov.tw/main/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1&sn=48116最下面
懸賞獎金”5千”、"3千"、"1千"共計128名。急徵稿件!『職場故事大募集~徵文及漫畫比賽』,您有自身或者是家人、親人感人地、辛苦地、有趣地職場故事均可發表,本活動不分縣市...請大家踴躍投稿!至10月31日受理截止!
活動自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歡迎有興趣之民眾踴躍投稿,爭取獎金!詳細參賽辦法可撥打協辦單位(救國團桃園縣團委會)洽詢:(03)491-5168分機34。或至活動網站查詢及下載報名表,公告網站:
(一) 桃園縣政府入口網(http://www.tycg.gov.tw/)
(二) 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
(三) 救國團桃園縣團委會網站(http://tyntc.cyc.org.tw/)
(四) facebook「求職話(畫)連篇活動-職場故事大募集」粉絲專頁。
謝謝您的參與!
活動連結網址
http://www.tycg.gov.tw/main/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1&sn=49361
謝謝您的參與!
為什麼剛剛有個先生說不能電繪?
"所有得獎者必須親自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頒獎典禮"
這真的很畫地自限地規則
文化局辦的桃園文學獎,那麼大的活動,都可以不到場、電匯獎金了,
而這比賽居然要為了1000元、3000元驅車或開車前往,很不環保,
用電匯的不是更府合政府推動地節能減碳原則嗎?
所以截止日期是10月31還是11月15?
他說延到15號了
暢談職場酸甜苦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送獎金!(至100年11月15日止)
桃園縣政府近期辦理「職場故事大募集-徵文比賽、漫畫比賽」,歡迎學生及社會大眾踴躍投稿,獎項很多,獎金豐富!
縣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簡秀蓮局長表示,活動正如火如荼進行中,目前收件作品中有撰述父母及親人的職場故事,也有高中生繪出自己的打工心聲,稿件作品可說是非常精彩豐富,簡局長說,得獎作品會印製成職場故事手冊,以供民眾增加職場經驗!
簡局長表示「獎很多」有128名,獎金豐富!希望能多收集一些職場故事,職場上難免會踫到不如意的事情,遇到時如何去面對,這些都可以作為大家的借鏡,以減少職場挫折感,增加職場信心度。簡局長說,職場酸甜苦辣任由你來說,不管是自己的職場經驗或者周遭親朋好友的職場故事都可以發表。
本競賽有別於一般徵文及漫畫比賽,沒有區分作品的好與壞,只是為了要募集有意義的職場故事,活動自即日起至100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歡迎有興趣之民眾踴躍投稿,爭取獎金!詳細參賽辦法可撥打協辦單位(救國團桃園縣團委會)洽詢:(03)491-5168分機34。或至活動網站查詢及下載報名表,公告網站:
(一)桃園縣政府入口網(http://www.tycg.gov.tw/)
(二)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
(三)救國團桃園縣團委會網站(http://tyntc.cyc.org.tw/)
(四)facebook「求職話(畫)連篇比賽-職場故事大募集」粉絲專頁。
我認為取消每位民眾僅能參與1種比賽類別這規定會更多人參賽,
何況會畫圖又會寫文章的也不見得很多,
如果兩樣都很優秀也很棒啊!(很想看看這種作品)
徵文主題到底是寫求職的經驗還是入職場後的工作經驗?
兩者不太一樣耶.(我當初打電話去問,答案是前者,但現在又寫
的似乎是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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