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主題:
徵求以「媽祖」為核心來呈現媽祖在台灣人心目中的地位影片,有關媽祖遶境、媽祖傳說事蹟、媽祖與文化宣導等相關主題故事均可參賽。
二、獎勵方式:
1. 新港媽金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2. 新港媽銀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3. 新港媽銅牌獎: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牌一面。
4. 優 選:3 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五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5. 佳 作:5 名,新港奉天宮媽祖交趾陶一尊及獎狀一紙。。
三、參賽資格:
1.不限影片創作經驗,竭誠歡迎個人或團體報名參賽。
2.影片必須是1997年後完成之作品。
四、影片長度及規格:
作品長度五分鐘為限,作品規格需為avi檔DVD光碟交件。
五、評審方式及標準:
1.初選:截止收件後,由主辦單位篩選出符合主題的作品,並淘汰不符比賽規格,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2.專家評選:由主辦單位邀請5位專家,從初選的作品中評選出前三名優秀作品及優選、佳作。評選標準為-內容與主題契合度佔50﹪、創意佔25%、技巧佔15%、整體表現佔10%。
3.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賠償之責。
4.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使用權無償讓與嘉義新港奉天宮使用,本法人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報名方式:
報名檢送資料如下,缺件者視同棄權:
1. 報名表一份。
2. 個人報名者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團體報名者附相關登記證明一份。
3. 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一份(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者,包含圖像及聲音,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
4. 參賽作品 DVD 光碟六份(請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並自行確保影片品質)。
5. 導演照片一張(電子檔可,須 300dpi 以上)。
6. 劇照三張(電子檔可,須 300dpi 以上)。
七、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2010年4月4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名次公佈暨頒獎日期為 2010年5月6日
七、收件地點:
作品及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新港鄉新港奉天宮」
地址:616 嘉義縣新港鄉新民路53號/電話: 05-3742034
註:郵件外封需註明參加『第二屆讓媽祖 SHOW 出來』影片競賽。
【進入比賽網站】 | 【立刻報名】
比賽總獎金: 75000元
獎項數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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