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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第一階段報名
1. 參賽資格:凡為台北大學之在校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2. 報名日期:99年01月20日至99年04月30日
第二階段報名
3. 參賽資格:凡設籍、工作、就學於三峽、鶯歌、樹林者皆可報名參加
4. 報名日期:99年03月08日至99年04月30日
作品規格
5. 影片主題:主題不限,但須與三峽、鶯歌、樹林之人、事、物相關
6. 影片類型:以不違反善良風俗之題材皆可。
7. 影片長度:30秒至10分鐘內。
8. 影片格式:avi、wmv、mpg、asf 為限,以一張DVD可容納之檔案大小(4G)為限。
獎項與規則
1. 報名方式:請至家和網站下載申請書、授權書,並一併寄至家和有線電視
郵寄地址:台北縣樹林市味王街一號A006 企劃部收
洽詢電話:(02)8685-0055 分機 6226
2. 影片長度:30秒至10分鐘以內之短片
3. 郵寄報名(含下列資料):
甲、 報名表乙份。
乙、 影片檔案格式以avi、wmv、mpg、asf為限,以一張DVD可容納之檔案大小(4G)為限。
丙、 影片光碟DVD 1份(家用光碟機可讀之檔案)
丁、 凡參賽者,需簽署切結書及著作權讓與證明書正本各乙份。
4. 評選日期及方式:
【網路票選】99年05月01日至99年05月16日。
【決選審核】99年05月17日至99年05月25日。
【頒獎典禮】99年05月29日公佈名次並進行頒獎儀式
5. 評分標準及規則:
甲、網路票選:第一階段網路票選取得票數前十名進入決賽。
乙、專業評審:邀請3位專業評審影片之評分,評分方式採取100分為滿分,以3位評審分數加總,評選後立即公佈入圍者,以示公正。
丙、決選審核:由專業評審進行審核網路票選前十名作品再選出前三名得獎作品。
丁、評分標準:主題架構20%、地方特色20%、創意30%、網路票選30%。
6. 獎勵方式:
甲、 CH3金導演獎:1名10,000元獎金,並給予獎座。
乙、 CH3銀導演獎:1名8,000元獎金,並給予獎座。
丙、 CH3銅導演獎:1名5,000元獎金,並給予獎座。
丁、 佳作:7名、每名1,000元獎金及獎狀乙張。
7. 網路票選:
1. 參賽作品將於主辦單位確認報名手續完成後,由主辦單位上傳,全部參賽影片上傳完畢後,【99年05月01日】始開放網路投票。
2. 投票期間【99年05月01日至99年05月16日】網友可於活動網頁中點選「我要投票」,即可為該影片增加票數,憑電子信箱(e-mail)投票,同一信箱帳號每日限投單部影片1票(即每日投給多支影片各1票,但同一影片單日最多1票,每人每日總投票數不限)。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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