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1999服務即將線上,為因應未來各項活動展開及推廣之需求,採用公開徵選之方式,廣徵各界高手共同參與,透過民眾的創意巧思,為「嘉義市1999」創作出具有代表性之標語與標誌。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全國民眾,皆可參加本徵選活動。參加作品數量每人至多可提交二件作品,但每位參賽者僅限得獎一次,不得重複得獎。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參與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用以代表此團隊進行網路報名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
1. 徵件:100年07月01日(五)~100年07月31日(日)18:00。
2. 評選:100年08月1日(一)~100年08月15日(一)
3. 公佈得獎名單:8月底
參加徵選者需將標語與標誌以組合應用方式連同個人基本資料、設計理念(約200字以內),於100年07月31日(日)18:00前上傳至本活動網站,即可擁有參賽資格。本活動僅接受電子檔上傳報名,恕不接受書面資料報名。
1.標語:
(1)字數限20字以內(英文字母、數字皆算一字)。
(2)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200字以內。
2.標識:
(1)圖幅尺寸以不小於15cm x 15cm為原則。
(2)請以向量軟體Illustrator 或CoreDraw繪製圖檔並儲存為ai檔或cdr檔,並另轉一解
析度300 dpi之JPEG格式圖檔(標誌部份即可),報名時需上傳兩種格式圖檔。
(3)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200字以內。
(4)報名完成後,參賽者需下載並列印「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簽名及蓋章寄回主辦單
位。
標語與標誌之設計概念應與本活動主旨相符,並展現出活力、熱情等足以代表嘉義市1999特色之識別標語與標誌。
1.第一階段初選:由主辦單位審核作品是否符合活動規定。
2.第二階段網路票選:經審核通過作品將可公佈於網站上進行網路投票,供民眾票選
最喜愛作品,取票數最高者一名,可獲得「最佳人氣獎」。
3.第三階段決選:評選分數以網友線上票選佔20%,專家評分佔80%,取分數最高者
一名,可獲得「最佳設計獎」。未獲得「最佳設計獎」與「最佳人氣獎」者,則可
享有「共襄盛舉獎」的抽獎資格。
4.專家評選標準:
標語意涵佔25%、標語創意25%、標識創意25%及標識色彩表現25%。
1.最佳設計獎:取1名,每名可獲得7-11禮卷7,000元。
2.最佳人氣獎:取1名,每名可獲得7-11禮卷5,000元。
3.共襄盛舉獎:取5名,每名可獲得7-11禮卷800元。
1.得獎作品其著作權歸嘉義市政府所有,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
2.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製成產品、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
權利,惟不另致酬。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
3.得獎作品若日後發生智慧財產權等之法律問題,參賽者需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
不負責。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追
回原發之獎狀、獎金。
4.若因參賽作品或約定涉訟者,參賽者同意以主辦單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
轄法院。
1.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2.參賽者須配合提供作品詳細資料,作為報導與製作等用途。
3.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件。
4.得獎作品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嘉義市政府所有,嘉義市政府保有刪改、修飾、印
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
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不得私自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嘉義市政
府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嘉義市政府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及展
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5.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賽者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
、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本活動之各獎項,評審團隊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
7.本活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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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甲設計的標語最好, 乙設計的標誌最好, 怎麼給獎? 應該分開甄選才對.
其實標語跟標誌應該是同一組的活動,我本來只想投標語而已,可是它卻要我將標誌一起上傳,否則 則沒有算投稿成功,所以我想標語與標誌應該是一起的,所以若你只想了標語,還沒有畫出標誌那好像就不能投稿了。
報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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