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鼓勵本縣文學創作風氣,推展桃園在地文化特色,促使國內愛好文學人士,以文學無限的視野,豐富桃園風土與人文關懷風貌,特舉辦本文藝創作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三、協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桃園觀光雜誌社、北健有線電視、北桃園有線電視、南桃園有線電視、IC之音.竹科廣播、亞洲電台、環宇廣播電台。
四、贊助單位:中華航空公司、台灣租車旅遊集團、桃客旅行社、古華花園飯店、住都大飯店、城市商旅、桃園大飯店、桃園中信酒店、福容大飯店、大板根森林溫泉渡假村、南方莊園渡假飯店。
五、徵文主題及組別:
(一)主題:撰寫以桃園縣風土民情特色為主題,呈現在地動人的情懷,倘未符合,不得參選。
(二)組別:
1.大專及成人組,字數以5000字內為原則。
2.高中組,字數以1500字內為原則。
3.國中組,字數以1200字內為原則。
六、參加資格內容:本國國民均可參加,每人以1篇為限。
七、獎勵辦法:
各組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一)大專及成人組:
首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柒萬元整,獎座乙座及華航機票乙張
(機票稅金自付)。
貳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獎座乙座。
參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獎座乙座。
優選五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整,獎牌乙座。
佳作五名/ 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獎狀乙張。
(二)高中組:限高中生(含100年畢業生),請註明學校班級。
首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牌乙座。
貳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獎牌乙座。
參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獎牌乙座。
佳作三名/ 獎金新臺幣肆仟元整,獎狀乙張。
(三)國中組:限國中生(含100年畢業生),請註明學校班級。
首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獎牌乙座。
貳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獎牌乙座。
參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肆仟元整,獎牌乙座。
佳作三名/ 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獎狀乙張。
※國中組及高中組首獎、貳獎及參獎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獎狀。
八、報名送件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至8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寄回郵信封或至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索取實施要點及報名表;或至本 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列印。本局地址:33053 桃園市縣府路21號。洽詢電話:03-3322592 轉 8402張小姐。
(三)請將作品影印4份連同報名表及同意書1份,裝成1袋密封後掛號寄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 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封面請註明「參加第16屆文藝創作獎 組別名稱」。
(四)作品請以中文寫作,註明作品名稱,但不得書寫姓名及任何圖案,以有格稿紙由右至左直式書寫,或以A4紙張,新細明體14級字,行距段落20pt,橫式電腦列印,並請附上Word檔之「3.5電腦磁片或光碟片」。
(五)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追回獎金、獎狀、獎座或獎牌,取消得獎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另其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2.曾在報章雜誌或網路等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
3.一稿雙投,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且需自負法律責任。
(六)應徵作品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七)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要點,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九、評審作業:
(一)組成評審委員會,採初審、決審二階段,各評審委員名單將於「得獎作品集」中公布。
(二)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水準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範圍內增加錄取入選名額。
十、頒獎:
(一)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評定後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布。
(二)各得獎人應配合本局頒獎時間親自領獎,倘未能親自前來者,相關獎項及作品集運費須自付,不得異議。
十一、權責:
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權歸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著作權歸作者,不另支酬勞,得獎專輯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人5冊。承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
十二、本徵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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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5000字為原則是 至少5000還是不要超過?
*不要超過*
既是寫說<以5000字為原則>.有點出入應無大礙
個人覺得機票當獎品其實還滿麻煩的
還得自行負擔稅金
也未必能夠轉賣或轉讓
而且我記得在縣府還是公佈在哪裡的簡章
當中有提到機票是飛東南亞國家的
不是覺得東南亞國家不好
而是有設限的獎品總讓人感覺不太痛快
當然也只有社會組首獎需要煩惱這個問題
也許等得到首獎了再來煩惱這個問題比較實際
只是覺得如果縣府真正想向得獎人展現心意
那不妨把機票改成其他更好親近的獎品
其中若能夠包含桃園的特色更好
畢竟這個獎的主題在於書寫桃園的風土民情特色
那更應該起個激勵桃園觀光的作用
而不是把人送去國外玩, 對吧?
這個獎項的源起最早是華航贊助的<旅行文學獎>
獎品即以機票/住宿券為主
不知第幾屆之後才由桃園縣文化局主辦
也改以獎金為主/機票.住宿為輔
今年更只有社會組首獎才附贈機票
應算是維持本獎項的傳統ㄅ~~
參賽者應還是看在獎金ㄅ
若是維持傳統那倒不錯,
感覺反而有意思。
不過就閣下所說的「早期獎品即以機票/住宿券為主」,
我查了一下似乎不是這樣,
請見2000年第三屆華航旅行文學獎簡章:
http://www.china-airlines.com/ch/newsch/newsch000548.htm
首獎獎金可是一萬美金吶!!!實在是嚇死人的高。
其餘名次的獎金也都不算是小數目,
獎品更是熱門航點的頭等艙來回機票兩張,
現在一比,完全輸慘了,
這樣的獎項停辦不僅創作者覺得可惜,
也代表臺灣的經濟真的不如從前了XD
另外我有點小小質疑桃園文創獎是旅行文學獎的延續,
畢竟桃園文創獎已邁入第十六屆,
往回推算也是1995年就開始舉辦,
可2000年的時候旅行文學獎還在呀?
或者所謂的「第十六屆」是合併計算的結果?
我同意參賽者主要還是看在獎金的部份,
畢竟創作者也是要吃飯的,
不過從獎品的選擇甚至是獎座的設計,
都能看出主辦單位對於該獎項的重視程度。
只是一點小小的感想啦,
能這樣討論我覺得很不錯,
希望別放在心上^^"
承教
因未查證.上述所言僅為印象所記
若對照大大所提之第3屆獎金
那現在真是天差地遠
應該是華航獲利大不如前所致
記得前幾年贊助商(飯店.旅行社之類)一大票
如今卻是逐年遞減
~~也可能是效益不好ㄅ
至於屆數計算應該是合併的關係
此外.縣市政府文化局舉辦的文學獎獎金都不是太高
像新北市散文也就5萬.也有2-3萬的.
~~大大說的沒錯:
從獎品的選擇甚至是獎座的設計,
確能看出主辦單位對於該獎項的重視程度~~
不少比賽還真是年年照本宣科就為消化預算ㄋ
很高興和大大長談
有機會再聊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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