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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
TVBS大學新聞獎自2006年創辦至今,一直以來提供青年學子發揮新聞創作的機會,不只將TVBS的新聞專業回饋給社會,並激發學生的創造力和潛能,已成為學界一大盛事,藉由舉辦大學新聞獎這個機會,TVBS希望能將正向的知識回饋給社會,提供機會讓學子實作練習,發揮製作新聞的潛力。
參賽資格
台灣各大學、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
活動時程
‧ 上傳作品:99年8月19日(四)起,至99年11月12日(五)下午 6 點整截止。
‧ 初賽名單公佈:99年11月26日(五)
‧ 複賽名單公佈:99年12月10日(五)
‧ 得獎作品錄影時間預計為99年12月19日(日),播出預計為99年12月26日(日)。
獎項獎金
‧大學新聞獎
1. 得獎之 10 件作品,可獲得 1 萬元獎金及獎狀。
2. 前三名由得獎同學親自播報或介紹並錄製成節目,在TVBS頻道播放。
‧大學新聞攝影獎
自大學新聞獎參賽作品中評選出 10 件得獎作品,可獲得 2000 元獎金及獎狀。
‧大學新聞主播獎
1. 10 名初賽入圍者可獲得 2000 元獎金及獎狀。
2. 第一名大學新聞主播獎優勝者可再獲得 3000 元獎金及獎狀。
‧搶先報名獎
前50名完成投稿報名者,即可獲得精美禮物一份。
活動注意事項
1. 活動報名需加入udn會員,同時註冊成為【udn我是記者】 iReporter(http://ireporter.udn.com/ireporter/Mbe/MbrApply.do),並獲認證通過,始可上傳參賽作品。請務必詳細填寫註冊資料(包含上傳或傳真身分證影本)。 ※註冊流程,請參考:http://blog.udn.com/ireporter/3698365
2. 各類作品交件上傳前, 請詳細閱讀個別注意事項,並於點按「登入上傳」按鈕前,勾選「我已詳細閱讀以上參賽辦法及上傳注意事項,並同意其內容。」,上傳時需清楚標明作品資料,相關資料若遺漏不完整,或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均不受理。
3. 參賽後需繳交學生證影本以便核對身份,資格不符者均取消參賽資格。凡經查證參賽者身份為非大學院校在校生(包含團體組每一位成員),於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之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狀、獎金。
4. 參賽作品須是首次參賽,不受理已參加過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於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之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狀、獎金。
5. 參賽者作品仍保有著作財產權及不可更動之著作人格權,由於入圍參展作品將於TVBS新聞頻道、聯合新聞網上播映,抄襲、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經查證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已發獎狀、獎金須交還主辦單位,有關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6. 進入大學新聞獎、主播獎複賽之同學,需配合邀請進棚參加決賽錄影。
7. 相關問題留言,請至本活動【官方部落格】,或電洽:02-2162-8414 柯小姐。
8. 如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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