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4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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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執行: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宗旨:

鼓勵藝術創作,累積藝術資產。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參選資格:

歡迎年滿17歲之中華民國國籍藝術創作者報名參加,參賽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動態影像可組隊參加)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局得逕取消獲獎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本項活動: .....

最高獎: 獎金150000元
比賽總獎金: 660000元
獎項數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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