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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藉由舉辦創意舞蹈與RAP之結合,吸引大專院校學生參與本次租稅教育及宣傳活動,廣為宣導誠實納稅、購物索取統一發票、稅制及其他稅務觀念,建立良好國民納稅之正確觀念。
二、主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承辦機關: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執行單位:力捷整合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民國99年9月24日(五)止
四、比賽時間、地點(暫定):將以網站公告最新訊息為準。
(一)東區初賽:民國99年10月09日(六)花蓮市:慈濟大學
(二)中區初賽:民國99年10月16日(六)臺中市:中興大學
(三)南區初賽:民國99年10月23日(六)臺南市:成功大學
(四)北區初賽:民國99年10月30日(六)臺北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五)總 決 賽:民國99年11月13日(六)臺北市:臺北市信義區香堤廣場
五、報名資格:活動期間仍在學之大專院校學生(含碩、博士班),需提供學生證影本,以團體方式(3~10人為一隊 / 可為不同校、不同系所之好友)組隊報名參加。
總決賽獎金
第一名 NT$ 130,000 + 獎狀
第二名 NT$ 70,000 + 獎狀
第三名 NT$ 30,000 + 獎狀
第四名至第八名 NT$10,000 + 獎狀
第九名至第十八名 NT$5,000 + 獎狀
七、比賽方式:
(一)報名辦法:本比賽無須繳交報名費,請於報名期間截止前,將報名表填寫後E-mail至taxfunsong99@gmail.com信箱,或傳真至(02)23787208完成報名。(煩請在E-mail或傳真後,務必來電02-27394132「力捷整合行銷『非稅不可』全國大專院校租稅教育宣傳小組」進行確認,以確保您參賽的權益)。
(二)參賽內容:
每隊參賽人數 以3 ~ 10人為一隊。
出場比賽時間 每隊時間3分30秒至6分30秒為限。(其中需包含45秒~120秒之租稅RAP表演)
參賽音樂 由各隊自行準備(請同時準備合法之CD及MP3兩種),並於比賽報到時繳交大會。
參賽內容 不限舞種、舞風皆可參加。
出場順序 於報到時現場抽籤,開賽前10分鐘未報到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大專院校所在地區分:
1.北區:「校區」位於基隆市、臺北縣市、桃園縣市、新竹縣市、金門地區者屬之。
2.中區:「校區」位於苗栗縣市、臺中縣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雲林縣市者屬之。
3.南區:「校區」位於嘉義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市、澎湖地區者屬之。
4.東區:「校區」位於宜蘭縣市、花蓮縣市、臺東縣市者屬之。
【例如:真理大學麻豆校區之學生,應於報名表載明「南區」而非「北區」。】
(四)評審方式:
評審委員 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評分項目 評分比例 備註
租稅創意 20% 可以口號、標語等方式呈現。
租稅RAP編排 30% 舞蹈中加進租稅相關內容之RAP演出。
舞蹈呈現 30% 不限舞種、舞風
服裝音樂 20% 可穿著與租稅相關之服裝以表現。
成績計算 初賽 以出席評審委員給分計算總平均分數,計至小數點以下第2位(小數點以下第3位四捨五入)。
總決賽 由全部評審分數刪除最高及最低分數,予以平均計算(計至小數點以下第2位,小數點以下第3位四捨五入)。若分數相同時,由評審投票決定名次。
(五)晉級方式:共取18隊晉級總決賽
北區 中區 南區 東區
共取6隊晉級
參加總決賽 共取4隊晉級
參加總決賽 共取5隊晉級
參加總決賽 共取3隊晉級
參加總決賽
八、其他獎勵內容:凡報名參賽或參加網路票選者,即可參與抽獎活動;活動贈品計有「EeePC」、「8G隨身碟」、「代言人簽名CD」等好禮,趕快呼朋引伴一起來參加;詳情請參閱活動官網公布之最新抽獎活動辦法。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有下列情事經檢舉或查證屬實者,得經評審委員會議依情節輕重,於當日或事後議決該隊「停止比賽」、「扣分」、「不予計分」或「取消比賽資格」。
‧比賽內容、服裝、道具或動作,有違善良風俗者。(依大會評定之)
‧比賽音樂應慎重選擇,有關版權問題,請遵守著作權法的規定,由各隊自行負責。
‧有非實際參加比賽人員,在比賽現場及當時從事指導者或干擾表演者。
‧影響現場秩序、比賽進行及公共危險者。
(二)燈光、音響設備及現場佈置由執行單位負責外,各隊所需之服裝、道具、音樂均應自備,並請指派專人在場配合。
(三)參賽人員請攜帶學生證,若有資格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四)參賽人員應自行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有因隱瞞而導致既有之疾病發生者,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五)參加分區初賽、全國總決賽各相關人員及現場觀眾,由主辦機關辦理團體意外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其他之保險需求,由參賽團體自行投保。
(六)若遇到颱風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則依人事行政局公告停止上班上課之情況,活動則延期舉辦。(日期將另行通知)
(七)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比賽繼續與否或更改場地事宜,由主辦機關協調決定之,各隊不得異議。
十、初賽及總決賽現場均需查驗出賽者身分,請務必攜帶個人學生證明文件。
十一、主辦機關保留活動內容變更之所有權利,各項辦法均以官方網站公布之最新訊息為準。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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