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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鑑於目前教育體系中,五育均衡發展目標不易落實,師生、行政與教師等倫理關係容易受到忽略、校園內外缺乏典範人格的正向引導,致使學校、家庭與社會等德育功能日漸式微,青少年道德價值混淆與偏差行為,已成為眾所重視的議題。
為落實品德教育核心價值,涵養學生積極樂觀的學習態度、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及實踐善行的行動能力,教育部近年來將品德教育作為教育工作之基礎工程,此舉與法務部推動青少年誠信價值之重要防貪施政理念相同。為了能積極結合政府、學校等各項資源,本計畫將以跨部會合作方式推動全國性誠信教育「融入式教案」甄選活動,鼓勵學校老師能創新品德教育教學方法,引導學生瞭解負責盡責、誠實信用、團隊合作等各項核心價值。
貳、目的
一、深化誠信教育,提高青少年對誠信價值之認識。
二、鼓勵教師分享優秀的誠信教育教材,提升教師融入式教案設計知能,建立教師專業形象。
參、徵件主題
一、與「誠信」內涵有關主題之融入式教案設計,參考範圍如下:
(一)誠實 (二)信用 (三)廉潔
(四)法治 (五)道德判斷 (六)公平正義
(七)責任承擔 (八)其他相關主題
二、在各領域教學活動設計時,將誠信教育之概念,融入教材設計、活動實施或評量之中,即為融入式教案設計。
肆、辦理機關
一、指導單位:法務部、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法務部政風司、教育部政風處、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四、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政風處
伍、徵件參加對象資格
一、國中組:
(一)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
(二)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學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二、國小組:
(一)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現職教師。
(二)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陸、徵件參加名額及件數限制
一、國中組:
(一)每件參賽作品之作者至多3人(含3人),且不得跨校。
(二)每校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由各校推選參加),參賽件數以500件為限(額滿停止收件),每校超過2件或超過上限件數均將作為備取件數。
二、國小組:
(一)每件參賽作品之作者至多3人(含3人),且不得跨校。
(二)每校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由各校推選參加),參賽件數以1,000件為限(額滿停止收件),每校超過2件或超過上限件數均將作為備取件數。
柒、辦理時間
一、報名及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99年9月15日24時止(以郵戳日期為憑),惟設有總件數上限,有意願參加者請儘早繳件。
二、評審期間:民國99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三、得獎名單公布時間:民國99年12月上旬。
捌、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相關報名表單電子檔請至法務部政風司、教育部政風處及臺北市政府「青少年誠信網」(http://integrity.tp.edu.tw)連結進入本活動網頁下載(報名截止後不得再變更參賽人員)。
二、繳交資料:資料於99年9月15日前一併郵寄寄達,以郵戳日期為憑。
(一)書面資料:
1、報名表一份(表1)(報名表請由第一作者切結簽名,並完成學校核章)
2、聲明與授權書一份(表2)
3、審查表一份(表3)
4、單元活動設計單(表4)、教案資料(學習單、PPT檔、圖表、圖片等)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8份供評審作業使用,且均不得出現學校名稱及參賽者姓名。
(二)電子檔一份(一式1份):請將單元活動設計單、教案資料(學習單、PPT檔、圖表、圖片、影片檔等)電子檔存入光碟(CD或DVD皆可)。
三、郵寄地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誠信教案工作小組收(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全國性誠信融入式教案甄選比賽」。
聯絡電話:02-2725-6459
聯絡信箱:yi@tpedu.tcg.gov.tw
玖、徵件規格
一、以90分鐘兩節課作單元設計。
二、教案的格式一律採用表4,請勿自行更改。
三、教案相關資料檔案格式請以windows平台普遍使用之檔案格式(Exp:*.html, *.doc, *.ppt,*.avi…等)為宜。
四、書面稿件篇幅請勿超過12,000字,頁數不超過15頁(含圖表、圖片、學習單及附錄),稿件字體以正體中文標楷體12號字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1.5倍、邊界(上下2.54cm,左右3.17cm)。
五、須附自行設計之課程學習單。
六、參賽稿件以未參加過臺北(縣)市第一、二屆國民中學誠信教育融入式教案甄選比賽及其他相關比賽、尚未在期刊發表或出版之著作為限。
七、稿件版面設定以A4規格直式橫書,不接受手寫稿。
八、相關範例可至本活動網頁「作品範例」區參閱。
拾、評審方式
一、審查流程:
步驟 工作流程 作業內容
1 報名暨送件 1.各校依據規範先行審查。
2.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序核章。
3.依據實施計畫所列日期及地點送達。
4.可於本活動網站查詢報名及收件狀態。
2 形式審查 1.依據形式審查表所列項目,進行審查。
2.形式審查通過者,彌封進行下一階段審查。
3 實質審查 1.由評審委員會進行作品實質審查。
2.經評審決議通過優選名單。
4 優選名單公告 公告於本活動網頁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青少年誠信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得獎學校。
二、評審標準:
評審之項目包括:
●教學活動設計 35%
●議題融入之適切性 30%
●創新表現 20%
●推廣價值及可行性 15%
三、評審委員:依收件比例,聘請10~20位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拾壹、獎勵辦法
一、獎勵名額:
國中組及國小組依評審成績,各錄取特優3名、優選5名、佳作7名,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總獎金
特優 記功1次
特優獎狀 嘉獎2次
特優獎狀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禮券15,000元
優選 嘉獎2次
優選獎狀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優選獎狀 禮券12,000元
佳作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佳作獎狀 佳作獎狀 禮券9,000元
二、凡佳作以上作品(含佳作),其作品將收集於成果專輯中,以達教學資源共享之目的。
三、得獎名單:將於99年12月上旬公布於本活動網頁,並以專函通知得獎學校。請隨時注意前開網站之最新消息區。
拾貳、成果發表
於99年活動期間舉辦教學觀摩會,相關日期、報名方式,將另函文各校。
拾參、經費
本計畫所需之經費,由法務部政風司、教育部政風處、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拾肆、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以未曾參加過臺北(縣)市第一、二屆國民中學誠信教育融入式教案甄選比賽及其他相關比賽、尚未在期刊發表或出版之著作為限,且不得重複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比賽作品或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經檢舉或由評審委員發現抄襲情形,於評審委員完成作品比對、列舉抄襲之處後取消參賽資格;若前項情形為得獎作品,追回已發獎品或等值獎品及獎狀,並撤銷記功及嘉獎之獎勵,由主辦機關公布其姓名及撤銷事由於資訊網路或刊登於公部門相關文書紙本,且獎項不予遞補;如造成第三者或主辦機關之權益損害,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參賽作品不得有人身攻擊或其他類似影射政治人物,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為達審查公平,作品中請勿出現學校名稱及參賽者姓名。若出現者,評審時將酌予扣分。
四、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五、凡佳作以上作品(含佳作)之作者,應無條件同意所屬作品授權主辦機關基於非營利之教學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
六、本活動計畫若有未盡事宜或須延長作業時程,主辦機關將修改本活動計畫,並隨時公布於本活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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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只有老師參加優〈畫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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