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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緣起與目的
本競賽的訴求對象包括全民。歡迎全民就大學組、一般高中組、高瞻組(參與國科會高瞻計畫之高中)、國中組、國小組及親子組,選擇適當的組別,可以跳級不可以降級,報名參加。得獎作品最高獎金新台幣三萬元,並有機會轉成遊戲或展覽品在中正紀念堂(臺灣民主紀念館)展出,所謂親子組的定義含學生之姑姑(丈)、阿姨(丈)、叔叔(母)、伯伯(母)、爺爺、奶奶阿公、阿嬤全都歡迎報名。
貳、參賽資格
全國各大學、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對數學有興趣的學生,除大學組不需指導老師可獨立參賽外,其餘在教授、老師指導下組隊參賽。分為大學組、高瞻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親子組6個組別。
(指導老師必須為各校專任或實習教師)
親子組參賽資格為社會人士以親子團體(每隊2~4人,需要至少一名學生),不分年級、背景,採自由組隊方式參加。
參、報名方式:
1. 競賽分初賽與決賽,初賽作品以網路線上繳交,截止日期:99年10月1日;參與決賽隊伍於10月16日在東吳大學進行口試。(若地點變更會另行通知)。
2. 參賽隊伍由指導老師一至二位、學生二至五位組成(可跨校)。每位指導老師可指導的隊伍數不限,但是每位學生僅能選擇一組報名,並且在該組別下只能報名一隊。
3. 參賽隊伍應於99年9月15日前,以網路上傳報名表的方式線上報名。
4. 若您為99年6月之畢業生,您可選擇報名自己畢業前所屬之組別或是報名將要就讀之組別,例如您於6月自高中職畢業,則報名時可自行選擇報名高中職組或是大學組,國小及國中依此類推。
肆、競賽時程:
1. 不收報名費。報名截止日期為99年9月15日。
2. 報名後各隊在各校解題,自認完成作品的各隊隨時可以繳交作品。
3. 繳交作品最後期限:99年10月1日。作品最好以Tex或Word編輯軟體,其他編輯軟體亦無不可,繕打成電子檔,一律以網路上傳檔案方式繳交作品。逾期不受理。
4. 每份作品均分別由5位評審審查,審查期間為10月2日至10月9日。10月9日召開評審委員會,初審入選作品8~10隊及佳作若干隊。10月12日在本網站公佈入選作品,並通知入選之參賽隊伍參加複審。
5. 10月16日,在東吳大學(暫定)展示入選作品,並請入選的各隊向評選委員做簡報並回答問題。評選委員會評選出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若干名。本競賽成績不作為保送升學之依據。
6. 頒獎:10月16日當日下午頒發各得獎隊伍獎狀、獎品。邀請貴賓頒獎。
注意:主辦單位有權視實際情況之需要,變更競賽時程、地點。競賽時程若有任何變更,主辦單位會儘早通知參賽隊伍,並公告在本網站。
伍、競賽方式
1. 以「指定題目方向」的方式比賽。
陸、評審方式及審查項目
1. 初審:以書面審查方式為之,由評審委員會就下列各項進行審查。
甲、將問題數學模型化的能力,即將問題轉成數學式的能力。
乙、解題技巧。
丙、將題目推廣的深度。
丁、將題目推廣的創意。
戊、參考資料的深度、廣度。
初審入選的參賽隊伍,於10月16日,在東吳大學公開展示入圍作品,向評審委員作簡報並回答問題。
2. 複審:以口頭報告並回答問題的方式為之,由評審委員會就下列各項進行審查。
甲、團隊互助合作回答問題的能力。
乙、各隊員對問題及答案理解的程度。
丙、各隊員的表達能力及臨場應變的能力。
上述初審、複審均由5位教授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項進行評審。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
1.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99年9月15日截止,一律以網路上傳報名表方式報名。
2. 主辦單位在收到報名表後,三天內將以e-mail方式寄送「報名編號」給各報名隊伍,以便初審時匿名審查,若三天內未收到主辦單位寄送之報名編號,請向acontest@mail.scu.edu.tw詢問。
3. 各隊伍報名時,必須選定「指導老師」填寫在報名表上。各參賽隊伍在繳交作品截止日之前,可以e-mail的方式,向主辦單位要求更換「指導老師」。繳交作品後不得變更「指導老師」。
二、繳交作品
1. 10月1日為各隊繳交作品截止日期。作品最好以Tex或Word編輯軟體,其他編輯軟體亦無不可,繕打成電子檔,一律以網路上傳作品方式繳交作品。
2. 除了主辦單位所指定的報名編號以外,請勿在所繳交的作品中標示任何足以辨識參賽者身份的記號或文字。
3. 每組別允許變更已選擇之題目,但僅限一次,且僅限於繳交作品前,並應通知本競賽工作人員。
三、複審
1. 主辦單位將於10月12日在於本網站公佈入選作品,通知入選隊伍參加複審。
2. 複審的時間為99年10月16日,地點在東吳大學。(若地點變更會另行通知)
3. 主辦單位在複審當日將準備筆記型電腦、投影機、單槍投影機。參加複審的各隊若需其他特殊設備,請自行準備。
四、其他應注意事項
1. 對於本次數學作文競賽若有任何疑問或建議,請將您的寶貴意見e-mail給:acontest@mail.scu.edu.tw。
2. 本次數學專題競賽對外的一切發言以acontest@mail.scu.edu.tw所發出的檔為主。
3. 得獎作品若經檢舉違反學術倫理,且有具體證據者,除追回獎品、獎狀以外,並通知違規隊伍所屬之高中高職,依該校之校規處分。
4. 評審委員均為跨領域的傑出學者,大都非常忙碌,難得決賽時聚在一堂,利用口試的方式指導同學們專業知識。如果同學們有任何疑問,請在口試現場提出。決賽過後,評審委員會絕不接受同學們在決賽之後,再另行補充資料申訴,等於是變相延長競賽,變相要求個別指導。
洽詢電話(02)2881-9471分機6702 楊寅初助理、連祥昀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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