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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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票選: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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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一、目的


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視節目劇本之創作,發掘及培養電視節目編寫人才,豐富我國電視節目內涵,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勵項目


(一)短篇戲劇節目劇本創作獎:短篇戲劇節目係指集數為五集,每集劇本長度應為四十七分鐘,具有人物、對白、故事情節,且適合於電視播送及闔家觀賞之戲劇或迷你劇集。 .....

得獎公佈: 2010/09/10
最高獎: 獎金800000元

回應

Eunis_w's 的頭像

如果是以像小說一般形式的故事可以嗎...??

Eunis_w's 的頭像

承上...
因為我不會寫劇本...
而且如果是香港人可以參加嗎...??

翼's 的頭像

照理說
應該不行以小說形式來寫
因為是 劇本
不能以小說型態來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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